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
發布時間:2020-07-25 17:15|
欄目:安全技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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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裝與拆除安全要求
1.安裝與拆除作業前,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方案。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交底。安裝和拆除作業時,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,并應設專人指揮,作業區上方及地面10米范圍內設警戒區,并有專人監護。
2.新制作的提升機,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.5‰。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,在重新安裝時,其偏差不應超過3‰,并不得超過200mm。
3.井架截面內,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‰。
4.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,應控制在5~10mm以內。
5.利用建筑物內井道作架體時,各樓層進料口處的??堪踩T,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進行鏈鎖。陰暗處應裝照明設備。
6.安裝架體時,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。 每安裝兩個標準節,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,并進行初校正,在確定穩定時方可繼續作業。
7.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,宜遠離危險作業區,視線應良好。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。
8.提升機安裝后,應由主管部門進行檢查驗收,確認合格發給使用證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
9.應定期(每月一次)組織對提升機設備進行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,并認真做好記錄。作業班司機班前應進行檢查,確認提升機正常時,方可投入作業。
使用安全要求
1.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,不得超出吊籃。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,應采取防滾滑措施;散料應裝箱或裝籠。嚴禁超載使用。
2.嚴禁人員攀登、穿越提升機和乘吊籃上下。
3.高架提升機作業時,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系。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、多樓層同時使用,應設專門指揮人員,信號不清不得開機。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,應立即執行。
4.當吊籃懸空吊掛時,卷揚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座位。
5.吊籃在運行時,嚴禁人員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架體內。在架體附近工作的人員,身體不得貼近架體。使用組合架體時,進入吊籃工作的人員,應隨時注意相鄰吊籃的運行情況;人和物料、工具不得越入相鄰的架體內。
6.架體的斜桿和橫桿,不得隨意拆除;如因運輸需要,也只準將少數斜桿拆除,各樓層的出入口所拆除的斜桿,應安裝在被拆除的出口節的上或下一節上,并與該節原有的斜桿成交叉狀,但連續開口不允許大于兩節,且必須在適當的地方裝上與建筑物作剛性錨固的臨時拉桿或支撐,以保持架體的剛度和穩定。
7.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,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。在重新恢復作業前,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使用。
8.發現安全裝置、通訊裝置失靈時,應立即停機修復。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。
9.作業后,應將吊籃降至地面,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,切斷主電源,鎖好閘箱。
10.提升機使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,維修保養時,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,切斷主電源,并在閘箱處掛上“禁止合閘”的標志,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。